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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2023年基建工程消防设施检测

   日期:2023-11-13     来源: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浏览:181    
核心提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2023年基建工程消防设施检测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2023年基建工程消防设施检测、跨越航道通航评估、涉路安全评估及防洪评估、小型基建工程地基基础检测服务类项目框架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0300022001629358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2023年基建工程消防设施检测、跨越航道通航评估、涉路安全评估及防洪评估、小型基建工程地基基础检测服务类项目框架招标(招标编号:CG0300022001629358),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信息

(一)       项目名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2023年基建工程消防设施检测、跨越航道通航评估、涉路安全评估及防洪评估、小型基建工程地基基础检测服务类项目框架招标

(二)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

(三)       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四)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六)       资金来源情况说明:自筹资金

(七)       预计采购金额:人民币897.31万元

(八)       项目类别:服务

(九)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       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期间如上级单位收回采购权,则该标的有效期自上级单位采购结果生效之日起自动终止。

(十一)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20天(日历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标段号

标段名称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服务期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投标保证金(元)

1

汕头供电局2023年基建工程工程消防设施检测服务框架

100

计划服务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具体服务期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

/

2

汕头供电局2023年基建工程跨越航道通航评估技术服务框架

220

/

/

3

汕头供电局2023年基建工程涉路安全评估技术服务框架

220

/

/

4

汕头供电局2023年基建工程防洪评估技术服务框架

200

/

/

5

汕头供电局2023年小型基建工程地基基础检测服务框架

157.31

/

/

 

(二)项目概述: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2023年基建工程消防设施检测、跨越航道通航评估、涉路安全评估及防洪评估、小型基建工程地基基础检测服务类项目框架。具体项目以建设单位签订的委托书为准。 

(三)招标范围:

(1)第一标段:汕头供电局2023年基建工程工程消防设施检测服务框架:依据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负责对基建工程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竣工技术检测,出具《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负责协助办理消防验收申报手续并通过消防主管部门的验收,取得验收合格等许可文件。

(2)第二标段:汕头供电局2023年基建工程跨越航道通航评估技术服务框架:

 1)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为输电线路工程跨越(或穿越)海、江、湖、河流实测受影响航道水深地形,绘制符合航道部门报批要求相关图纸,编制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主持的评审,负责取得具有审批权限的行政主管部门的批文。

 2)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方案:对输电线路工程跨越(或穿越)海、江、湖、河流施工进行水域通航环境调查,包括 施工水域交通状况、导助航设施、自然条件、生产运营情况等。包括锚地、进出 港航道、导助航设施、港池、对航行船舶航行和相邻水上施工区的影响、船舶交通组织等因素的分析等。编写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的通航安全保障方案,并通过政府海事主管部门组织、主持的评审。负责取得申报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

具体内容包括:1、施工前通航环境分析;2、工程与通航环境的相互影响及碍航性分析;3、施工期通航安全评估;4、运营期通航安全评估;5、存在问题及安全保障措施分析;6、编写、审核、出版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通航安全保障方案;7、组织通过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通航安全保障方案的评审;8、负责取得海事主管部门、航道主管等具有审批权限的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许可(文)。

(3)第三标段:汕头供电局2023年基建工程涉路安全评估技术服务框架: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路政许可涉路施工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的管理办法》,要求针对基建工程公路路政许可涉路许可而开展的保障既有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不含跨越高速公路评价)。项目需要:1、涉路施工现场查勘,施工方案和设计方案的审查;2、审核符合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设计方案;3、编制基建工程公路路政许可涉路《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报告》,报告的内容和形式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的法律和法规要求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路政许可涉路施工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的管理办法》通知(粤交〔2020〕1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4、根据业主、行业内监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审查结果及时修改相关内容,直至满足政府相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或认可。5、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通过交通管理部门的审查,并取得审核同意书或许可证等行政许可文件。

(4)第四标段:汕头供电局2023年基建工程防洪评估技术服务框架:根据《广东省河道堤防管理条例》和《汕头市河道堤防管理条例》的规定,对施工跨(穿)越有关河道进行占用河道水域、影响河势稳定、影响堤围稳定等方面因素,编写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的项目防洪评价报告(含涉及堤围及河道的安全评估报告),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通过政府水利主管部门组织、主持的评审并取得同意复函。

(5)第五标段:汕头供电局2023年小型基建工程地基基础检测服务框架:按行业标准要求,完成汕头供电局2023年度小型基建工程的桩基检测、地基检测、实体检测及监测服务,包括建筑场地处理、建筑基础、建筑结构、基础质量检测及监测等技术服务工作,为业主提供准确可靠的检测结果,出具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

具体项目以建设单位出具项目委托书为准。

)发布招标公告时,需按标段公布预计量。预计量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部分标段,特别是预计量少的标段,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或因实际需求仅为单一项目不能拆分导致预中标比例较少的供应商无实际采购需求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招标人在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将按照各标段的协议比例进行控制。

)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投标费率报价,超出有效投标费率,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费率在100%(含本身)以下为有效投标费率,但投标费率低于90%的应出具成本分析报告。充分说明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等,否则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结算方式:

按实结算。投标人中标后其投标费率即为中标费率,是确定工程最终结算价的最终依据。

1)第一标段:汕头供电局2023年基建工程工程消防设施检测服务框架:最终结算价根据收费标准乘以实际工程量乘以中标费率进行结算。收费标准参考《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粤价[2001]340 号)执行。

(2)第二标段:汕头供电局2023年基建工程跨越航道通航评估技术服务框架:以费率进行报价,最终结算价根据最高限价单价(对应航道等级)乘以实际工程量乘以中标费率结算。(如完成其中某项评估内容,按该项评估的最高限价单价乘以实际工程量乘以费率结算)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最高限价单价 航道等级

等外

1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建测量最高限价单价

万元/项·处

10.0595

9.0535

8.0476

8.0476

7.0416

7.0416

6.0357

6.0357

2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复核测量最高限价单价

万元/项·处

8.2203

7.3982

6.5762

6.5762

5.7542

5.7542

4.9322

4.9322

3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最高限价单价

万元/项·处

11.4660

10.3194

9.1728

9.1728

8.0262

8.0262

6.8796

6.8796

4

通航安全保障方案最高限价单价

万元/项·处

11.3560

10.2204

9.0848

9.0848

7.9492

7.9492

6.8136

6.8136

 

合 计

万元/项·处

41

37

33

33

29

29

25

25

备注:最高限价单价文件详见附件:《输电线路工程跨越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及通航安全保障方案全费用综合单价最高限价文件》

(3)第三标段:汕头供电局2023年基建工程涉路安全评估技术服务框架:最终结算价根据最高投标限价(需经建设单位确定的签证)乘以实际工程量乘以中标费率进行结算。

备注:最高限价文件详见附件: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2023年基建工程(涉路安全评价)技术服务框架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4)第四标段:汕头供电局2023年基建工程防洪评估技术服务框架:最终结算价根据收费标准乘以实际工程量乘以中标费率进行结算。收费标准参照《关于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影响咨询服务费计列的指导意见》执行。

(5)第五标段:汕头供电局2023年小型基建工程地基基础检测服务框架:检测服务项目参照《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输变电工程地基基础质量检测管理业务指南》(广电办建〔2021〕7号)中标准执行,监测服务项目收费依据参照《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粤建检协[2015]8号文)执行。

项目结算费用=项目检测工作量×相关费用标准×投标费率。(其中:项目检测工作量为中标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

检测费用支付原则:

(1)正常检测费用由委托单位支付。

(2)验证检测时,检测结果达不到设计及规范要求的,检测费用由施工单位支付;检测结果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的,检测费用由委托单位支付。

(3)施工质量问题引起的扩大检测费用由施工单位支付,非施工单位责任问题引起的扩大检测费用,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研究确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4

不得存在的情形:投标人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或市场禁入处理,且未解除处罚的。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5

投标人没有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

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专用资格: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专用资格

内容

1

资质要求

第一标段(汕头供电局2023年基建工程工程消防设施检测服务框架):具备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其他要求:根据《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汕住建通[2022]32号)文要求:检测机构应能与“汕头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服务平台”联网,须提供已与汕头市建设工程检测监管服务平台联网的证明材料(以汕头住建局发布的通知或公告为准)。若投标单位未能与“汕头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服务平台”联网,则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起一个月内完成联网并提供已接入监管平台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

第二标段(汕头供电局2023年基建工程跨越航道通航评估技术服务框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资质水运行业(航道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资信乙级或以上证书,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或提供已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咨询业务备案公示(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专业截图)。

3

第三标段(汕头供电局2023年基建工程涉路安全评估技术服务框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资质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公路资信乙级或以上证书,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或提供已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咨询业务备案公示(公路专业)截图)。

4

第四标段(汕头供电局2023年基建工程防洪评估技术服务框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资质水利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水利水电资信乙级或以上证书,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或提供已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咨询业务备案公示(水利水电专业)截图)。

5

第五标段(汕头供电局2023年小型基建工程地基基础检测服务框架):1、具备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等),资质证书需在有效期内。2、具有省级或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项目应包括:低应变法、声波透射法、单桩竖向承载力、钻芯法、回弹法、钢筋保护层厚度、钢筋配置、沉降、水平位移等),计量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以内。3、项目团队需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负责人需负责检测报告的审核工作,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在投标单位注册),并持具有相应资格的省级培训机构出具的培训合格证,相关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2)项目团队检测人员不得少于6人,均须持具有相应资格的省级培训机构出具的培训合格证(检测范围应与项目所检测内容相同),相关证书均在有效期内;(3)项目团队检测人员(含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得少于4人;其中1人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在投标单位注册),相关证书均在有效期内;(4)以上团队成员均须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4、其他要求:根据《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汕头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检测机构应建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并能与“汕头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服务平台”联网,须提供已接入汕头市建设工程检测监管服务平台的证明材料(以汕头住建局发布的通知或公告为准)。若投标单位未能与“汕头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服务平台”联网,则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起一个月内完成联网并提供已接入监管平台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录网址:http://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0日20时00分00秒2023年11月16日2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 本次招标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勾选需要投标项目的标包后提交,系统自动确认,确认成功后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重要提醒:

1.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评标时将予以否决投标处理:①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②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③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2.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操作请参考《阳光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登记注册操作手册》、《阳光电子商务平台承包商登记注册操作手册》(可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网站下载中心查阅下载)),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请参考《关于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系统数字证书升级的通知》附件《数字证书办理指南2.0》、《关于电子商务系统数字证书升级的说明》(可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网站下载中心查阅下载)),为避免耽误投标,请提前完成供应商登记(选择网公司或各省公司作为审核单位均可,审核进度及结果请咨询相应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录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进行投标活动,并在投标截止前办理数字证书。

3.                      供应商在下载招标文件需要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的原因,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                      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加密项目使用),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5.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系统确认的操作(投标人选择需要投标的标包后提交,系统自动确认),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发标时间内未完成系统确认而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6.                      投标人须使用南方电网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用户手册》(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1)如果本次采购在原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中开展:

供应商对于南方电网原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相关操作的其他疑问可参见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手册》,其具体下载路径为:http://www.bidding.csg.cn/down/1200251091.jhtml

本次采购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中(原系统)开展,具体操作路径如下:

购标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原系统)->购标管理;

投标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原系统)->投标管理。

服务费缴纳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原系统)->服务费与退费。

投标助手下载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原系统)->日常管理->组件下载。

(2)如果本次采购在新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中开展:

供应商对于南方电网新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相关操作的其他疑问可参见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操作手册》,其具体下载路径为:http://www.bidding.csg.cn/down/1200297623.jhtml。

本次采购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中开展,具体操作路径如下:

购标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

投标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投标管理。

服务费缴纳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服务费与退费。

投标助手下载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项目参加及文件下载-可下载项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2.       本次招标采用全电子无纸化投标,投标人必须于规定的截标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上传,无需再另行制作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经查看认为不符合相关采购要求或无意愿参与的,可自行决定不参与本项目(标的/标包)的投标,且不得上传相关文件至系统,即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       电子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23年11月10日20时00分00秒

4.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1日09时0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01日09时00分00秒

地点:本项目实行在线电子化开标,不再采用指定地点集中开标的方式。

七、异议

1. 异议的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层

邮编:510630

受理邮箱:wuliufuwudating@gdwl.csg.cn

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限内在现场或通过系统质疑环节提出

(4)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投标人,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进作扣分处理并上报网公司。

八、其他公告内容

   无 。

九、业务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电子邮箱:gylts@gd.csg.cn

联系电话:020-85126187

十、联系方式

1. 咨询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张工4008100100-2(采购业务)-1(广东电网)

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3

服务商、代理商、制造商登记备案业务咨询电话:4008100100-1(供应商管理业务)-1(广东电网);4008100100-1(供应商管理业务)-0(南网供应链集团)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承包商登记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6611(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2.       异议联系电话

联系人:龙小姐、庄小姐、吴小姐

联系电话(不是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7594、85125332、85121710

温馨提醒:项目业务问题、澄清问题与异议流程、电话不同,请各投标人按照本项目要求辨别问题属性后再根据公告业务咨询方式拨打相应电话,如遇澄清疑问请按照项目文件要求将问题提交至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

3.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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