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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航物业国航世纪大厦、国航大厦消防系统维保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3-10-19     浏览:174    
核心提示:国航物业国航世纪大厦、国航大厦消防系统维保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国航物业国航世纪大厦、国航大厦消防系统维保

 

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航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就受托管理的国航大厦、国航世纪大厦消防系统维保项目所需服务,采用公开寻源、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实施采购确定中选供应商,由采购人与中选供应商签订合同。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国航物业国航世纪大厦、国航大厦消防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编号JKWY-E-2023-0035,以下简称“本项目”

二、项目内容

1.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涉及国航大厦、中航泊悦酒店与国航世纪大厦消防系统维保服务采购

供应商需负责国航大厦、中航泊悦酒店维护保养工作,建筑面积共计8.8万㎡;消防维保项目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联动系统;防火卷帘、挡烟垂壁系统;防火门电子闭门器及其配件;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含水喷雾、预作用系统);消防给水系统;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正压排烟系统及管道;消防广播系统(含消防电话);气体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含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通讯系统;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燃气报警系统等进行检查、清洁、卫生、润滑、维修、定期保养、修理(不包括重大修理和改造)更换消防设备易损件、参加紧急救援演练、指导培训用户安全使用、定期提交维护保养总结等。

  国航世纪大厦建筑总面积137954.03㎡,供应商需对国航世纪大厦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应急广播系统;消防通讯系统;喷淋系统;消防水系统(消火栓、喷淋);气体灭火系统;空气采样系统;防火卷帘、挡烟垂壁系统;防火门及其配件;电动排烟窗及执行机构;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正压排烟风机及管道;燃气报警系统等进行检查、清洁、卫生、润滑、维修、定期保养、修理(不包括重大修理和改造)更换消防设备易损件、参加紧急救援演练、指导培训用户安全使用、定期提交维护保养总结等。

2.采购预算:含税预算56.6万元/年(其中国航世纪大厦30.6万元、国航大厦(含中航泊悦酒店)26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与本项目需求相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能力及售后服务体系;

3、取得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三标体系认证的优先。;

4、具有建筑企业资质证书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优先;

5、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报名材料

报名人的以下报名材料需每页加盖公章,按下列顺序整体扫描为一个PDF电子文档。如报名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与本项目的资格。

1.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本项目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会计报表附注)。

5.“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6.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参见“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7.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不存在因服务及质量问题而涉及的诉讼、仲裁情况,或到监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的声明(格式自拟)。

8.企业无挂靠、不转包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9.《供应商信息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二)。

10.《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三)。

11.《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格式见附件四)。

12.报名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五、有关说明

1.符合报名要求的确认条件:采购人将根据报名材料对报名人资格进行判断,请报名人详细填写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提交材料不全或未按要求格式进行报名,将可能导致报名无效。

2.资审要求

采购项目将选定不少于3名、不超过7名符合资质要求的报名供应商作为备选供应商。符合报名要求的供应商不超过7名(含),则全部成为备选供应商如符合报名要求的供应商超过7名,采购人将组织资格预审,对报名供应商的企业综合实力各项财务指标、资质等级证书进行评并排序,排名前7名(含)的供应商成为采购项目的备选供应商。

六、报名方式

报名人一律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报名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项目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及附件名称为:本项目名称+公司简称。

七、报名截止时间:2023 10  25 16(以采购人收到邮件时间为准),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完整的报名材料,逾期发送的一切材料将不予受理。

、项目联系人李伟

    话:010-84387717

电子邮箱:LW517@aliyun.com

九、此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网络发布渠道为国航官网 (www.airchina.com.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除上述外,在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采购人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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