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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河经开区消防无水居民住宅小区维修工程施工

   日期:2023-08-21     来源: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浏览:197    
核心提示:包河经开区消防无水居民住宅小区维修工程施工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包河区消防无水小区维修项目(皖都徽韵等3小区)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包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包河区消防无水小区维修项目立项的函》 发改字[2023]67号

1.4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包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市级60%,区级4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包河经开区消防无水居民住宅小区维修工程施工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BBBGZ00066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BBBGZ00066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包河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对包河经开区(骆岗街道)辖区内水丽坊、皖都徽韵、盛景融城(暂定)3个住宅小区的消防栓室外管道、立管、消防栓、消防泵、水箱等进行维修,以及上述工程施工涉及的市政破复、绿化迁移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 合同估算价:990万元

2.8 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具体的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

2.9 招标范围:3个住宅小区总建筑面积69万平方米,本次主要维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小区消防栓室外管道、立管、消防栓、消防泵、水箱等进行维修,以及上述工程施工涉及的市政破复、绿化迁移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无。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600万元的消防工程施工业绩。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07月08日00:00至2023年07月28日09:3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4009980000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6622039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28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三阶段)。(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8日09时3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3楼1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市包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582号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551-63770558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鲍工

电 话:0551-66220391,66220387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卓越城文华园7号楼4楼402室

电 话:0551-63357533、63357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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