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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彭家祠堂消防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3-06-05     来源: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浏览:176    
核心提示:房县彭家祠堂消防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房县彭家祠堂消防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房陵大道73号(恒通加油站旁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0325-2023-00127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325-2023-00127

3、项目名称:房县彭家祠堂消防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92.061923(万元)

6、最高限价:92.061923(万元)

7、采购需求: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量

8、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落实鄂财采发[2022]05号文。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2)落实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3)依据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和房县财政局、房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房财发[2022]25号)文件要求,①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20%(工程项目为5%)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②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6%价格扣除,工程项目为2%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③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④ 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5)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要求,有需求的中小微企业成交后可以向意向金融机构提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申请。具体政策明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6.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6.3、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有效身份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
6.4、主要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和有效身份证;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管理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和有效身份证,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以上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2023年3月-2023年5月)由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须提供完税发票、社保部门加盖公章的人员缴费明细表等证明材料);
6.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分别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以本公告发布后为准);
6.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供应商须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承诺书(采购人保留核查真实性的权利)。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6月05日2023年06月09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房陵大道73号(恒通加油站旁2楼)

3、方式:

(1)法定代表人本人获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湖北省内的供应商可通过鄂汇办APP出示相关证件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若有)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获取的,须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或湖北省内的供应商可通过鄂汇办APP出示相关证件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若有)扫描件;
(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湖北省内的供应商可通过鄂汇办APP出示相关证件证明;
(4)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统一以电子邮件方式向供应商发送。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6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房陵大道73号(恒通加油站旁2楼)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6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房陵大道73号(恒通加油站旁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房县文物保护中心

地   址:十堰市房县城关镇门街92号

联系方式:0719-32266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房陵大道73号(恒通加油站旁2楼)

联系方式:0719-86557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天杰

电   话:0719-3226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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