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长安路政府专职消防站执勤楼装修改造工程已由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关于长安路正度专职消防站执勤楼装修和办公设备采购经费的请示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长安路政府专职消防站执勤楼装修改造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高新区长安路政府专职消防站。
2.1.2建设规模:长安路政府专职消防站执勤楼总建筑面积约为4000平方米,主要包括装饰、电气、给排水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全部内容。
2.1.3合同估算价:约309万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实际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1.5其他: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装饰、电气、给排水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具备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含)以 上 资质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 贰 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 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 (苏信用办〔2018〕23 号) 。
3.7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8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为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年5月11 日至 2023 年6月2 日10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4.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6 月2 日10 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xzggzy.com.cn)上发布。
9.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
话,电话为:4009980000。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
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铜山区珠江东路11号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金山花园北门
公建5号楼
联 系 人:梁队长 联系人:于海霞
电 话:13921770719电话:0516-8396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