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北京航食和国航机供品库消防监控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CAIC-E-202312720
(三)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市辖区·顺义区
(五)项目需求:
监控值班员服务内容及职责:
1.甲方聘用乙方监控员,经双方确认的目标、区域实施安全保卫、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
作,预防和制止侵害甲方安全的行为发生。
2. 熟练使用安防监控设备,熟记监控探头编码,可利用监控探头对不安全事件跟踪回放录像。
3. 每天对监控存录像储是否能保存90天进行抽查,对暂时不满足90天的,每天进行巡检一次。
4. 用巡更设备每天对公司进行巡视检查6次,并熟记重点部位的具体位置。
5. 接到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报警信号“3分钟”内到现场处置。
6. 接到电梯故障电话第一时间反馈电梯维修值班人员。
7. 消防安防设备发生故障及时上报值班主管并详细做好故障记录、维修记录。
8. 按甲方的时间要求,配合甲方每年不少于2次的消防应急演练(全员参加)。
9. 新入职监控员需撑握消防安防设备的基本操作及经常性报火警的具体位置后可安排上岗(需安排工作流程熟练的监控员同班),上岗30天内掌握所有设备操作及工作流程,30天内无法掌握的,乙方需更换监控员。
10. 监控人员在值勤过程中,如遇发生案件、火警时,应立即告知甲方人员或向警方报案,采取应急措施,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并进行详细记录备查。
11. 每月由监控主管对全员开展一次设备设施的使用、本月消防工作重点及其他事项的培训。
12. 政治可靠、无犯罪记录;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精神病史,穿着统一制服,并佩戴甲体方证件的人员上岗,做到文明值勤。
13. 乙方消防监控员的具体工作职责,由甲乙双方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协商确定。
监控值班员服务岗位:
1. 服务岗位:甲方聘用乙方消防安防监控员(以下简称监控员)详见附件。
2. 为了有效衔接平稳过度,中选单位须提前15日安排相关人员进入我公司接受培训。
3. 服务期限:自2023年9月01日至2025年8月31日。
4. 服务地点:北京航食东区(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府前街47号)、北京航食西区(北京市朝阳区机场西路6号)、国航机供品库(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府前街47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本1000万及以上,成立年限2年以上,具有
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有良好的资信及财务状况;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专业资质证明材料:保安服务公司等级贰级(含)及以上;
(四)至少9名应具有由公安部消防局颁发的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资格证(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
联网可查询);
(五)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中航集团、中翼公司列为黑名单供应商,禁止交易企业名单;不在不良行为供应商处罚
期和处罚范围;不在淘汰供应商禁用期;
(七)供应商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文件上的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经营
范围等信息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企业信息完全相符;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
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九)要有同类物业服务或消防监控服务的业绩;
(十)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要求: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05月11日至2023年05月17日23时5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三)报名材料
1.填写并盖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及《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见附件模板)
2.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公司成立2年以上,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安全检查”);
3.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4.财务状况审查,原则上需提交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无法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则上需提交2020-2022年的财务报表;
5.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7.专业资质证明材料:1.保安服务公司等级贰级(含)及以上;2.提供至少9名应具有由公安部消防局颁发的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资格证(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可查询);
8.提供2019年1月以来3个以上同类物业服务或消防监控服务业绩。
9.以上材料需按要求提供,且每页加盖公章。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
(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五、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七、谈判相关事宜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国航官网(www.airchina.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翼公司(北京航食)
联系人:赵庆龙
联系人电话:010-56936837
联系人电子邮箱:qinglong.zhao@bacl.com.cn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十、其他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二) 报名通过后,非中航集团供应商库内企业需提供相关准入材料,材料每页需加盖贵司公章。
(三)公告“供应商资格条件”中提到的不良行为供应商,详见附件:不良行为界定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