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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金融网点消防检测服务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6-11     来源: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浏览:170    
核心提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金融网点消防检测服务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金融网点消防检测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QYYZ-CG-2024-005)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金融网点消防检测服务项目。

  2、采购编号:采购项目编号:QYYZ-CG-2024-005。

  3、项目概述:采购人须为全市40个金融网点金融网点办理《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经前期市场调研和测算,检测面积 300 平方米以下的营业所的费用为3000元/营业所(含税),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4、采购内容:对40个代理金融营业网点(详见磋商文件)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灭火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防火卷帘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等相关消防设备的设施进行消防设施例行、初次检测的服务。

  4.1、40个代理金融网点检测费用预算约为12.409万元,不划分标包,拟采购1家供应商。

  4.2、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具体以合同实际签订日期为准。

  5、供应商资格条件

  5.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如为分支机构应答,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项目应答唯一授权书【注: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5.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信誉要求:供应商不能存在以下情况之一:

  (1)曾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最近三年曾有行政处罚记录;

  (2)被行政监管部门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3)最近三年至今曾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4)最近三年在采购人项目中曾出现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成交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

  (5)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注: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

  5.3、供应商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注: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注: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

  5.6、供应商必须满足应急管理部制定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应急[2019]88号)的要求,且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登记注册并审核通过(附网页截图,“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查询网址:(https://shhxf.119.gov.cn)。【注:供应商须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5.7、供应商委派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五年以上消防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须为中选人正式聘用的固定员工。【注: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注册消防工程师查询截图,并且提供本采购项目发布之日6个月前的社保缴费证明。(截图及证明须加盖公章)】

  5.8、供应商委派的检测团队人员(项目负责人以外)要熟悉各类消防系统操作、维修和保养,且具有消防设施调试、检测和管理经验,经过相关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应的有效的“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或以上证书,2年以上消防工作经验。【注: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注册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查询截图,并且提供本采购项目发布之日6个月前的社保缴费证明。(截图及证明须加盖公章)】

  6、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6.1、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13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30分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磋商文件。

  6.2、 领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交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竞争性磋商邀请书回执(须加盖公章)。提交资料发送到采购人联系人邮箱:728771008@ qq.com.

  6.3 采购人收到响应者的资料并审核后,将磋商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到响应者指定的邮箱。

  7、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时间: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6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7.2、递交地点:清远市银泉北路7号邮政大楼6楼604会议室。

  7.3、供应商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采购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7.4、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采购人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采购人只接受供应商在磋商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

  采购人地址:清远市新城银泉北路7号邮政大院

  报名联系人、电话及邮箱:陈生0763-3865171,邮箱:72877100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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