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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消防综合救援队伍业务经费其他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

   日期:2024-05-11     来源: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浏览:262    
核心提示:森林消防综合救援队伍业务经费其他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
 项目概况

森林消防综合救援队伍业务经费其他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5-24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424210200014686-XM001

项目名称:森林消防综合救援队伍业务经费其他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5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森林消防综合救援队伍业务经费

354

1

派遣阳坊镇森林消防队人员15人,配合阳坊镇政府农业服务中心安排落实具体工作(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1)《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财库[2014]68号)。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财库[2017]141号)。

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5)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2)具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5-13至2024-05-17,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5-24 09:30(北京时间)

地点:上传至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4-05-24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富康路32号昌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财库[2014]68号)。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财库[2017]14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9〕19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9〕18号)。

6)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8)《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9)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2.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 /“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响应文件。

2.5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 开启响应文件

供应商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开启时间、在开启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并开启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问题,解密不成功,则响应无效。

3.供应商代表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该委托书应当由投标人委派参加开标会的供应商代表随身携带,单独提交一份。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开标会的,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昌平区阳坊镇农业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阳坊镇八口村南        

联系方式:王冲,010-697675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世纪龙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中国气象科技园5号楼东侧8层810室            

联系方式:李勇飞,010-53325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勇飞

电 话:  010-53325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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