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XHXYGG202404090001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雪花啤酒(广州)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XHCGXY202404090001
采购项目名称:食堂东面埋地消防水管漏水委外维修
采购内容和范围:1、供应商提供所需的DN200转DN100大小头一个,DN100直通一个,DN100直管1米,管材为PE管;
2、供应商负责开挖、维修、试压、回填服务。
是否采用费率寻源: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报价方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 报价方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3. 报价方的从业人员1036420元或以上的人身保险(①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内含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或②提供商业人身意外险投保证明,如无,可以提供保证函);:
4. 报价方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在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发布,不再另行线下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凡有意参与者可在本公告期间自行登陆守正平台查看和下载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响应文件提交/报价截止时间: 2024-04-11 17:00:00 (北京时间,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响应文件提交/报价方式:在响应文件提交/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或报价,逾期提交将被拒收。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梅家文
电话:15626094828
邮箱:meijiawen@crb.cn
六、采购明细
行号 |
物品/项目名称 |
单位 |
需求数量 |
补充说明 |
1 |
食堂东面埋地消防水管漏水委外维修 |
项 |
1 |
无 |
七、采购说明
1.报价要求: 报价要求含人工、材料、措施费、税费等所有费用在内的含增值税包干价;
2.技术方案要求:报价前需与雪花啤酒(广州)有限公司工程师进行技术方案交流确认及进行现场勘探确认;
3.服务地点:雪花啤酒(广州)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埔南路66号;
4.交付工期:1天;
5.付款条件:工程部、酿造部验收合格后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财务验证无误挂账30天内付款;
6.报价有效期:2024年04月1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7.价格执行有效期:2024年04月1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8.合同执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约定事项完毕止;
9.合同版本:以华润雪花合同范本为准;
10.报价单:要求下载、盖章、上传;
11.评审标准:有效报价≥3家才可以评审,否则重新寻源;按“最低价评审法”进行评审。评标结果按报价(不含税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①按不含税报价总额,报价方报价总额由低到高排序,排名第一的报价方为中选单位; ②若出现两家及以上报价方最低报价相同,优先选择广州工厂曾合作供应商(2022-2024年),若均为曾合作供应商或新供应商,考虑服务响应的及时性,以离广州工厂的交通距离为考虑因素,就近原则推荐候选供应商(以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准);
11.严格遵守甲方《华润雪花承包商安全协议》的所有适用内容;
12.根据文件要求“须及时按照约定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建筑工程一切险等商业保险,保险金额不应低于本协议签订当期全国一次性工亡补助标准,未购买保险的作业人员严禁入厂。”入厂施工人员按要求购买人身保险金额为100万或以上;
13.附件《询价单》,需填写货期,盖章后上传PDF版本;
14.附件《承包商安全资格审查表》,告知供应商本次采购内容经内部判断属于何种风险等级;
15.附件《承包商安全沟通审查表》,告知供应商在合作过程中进行的安全沟通内容;
16.附件《承包商安全表现评估表》,告知供应商在供货完成后/施工结束后/合作结束后进行的安全表现评估内容;
17.附件《华润雪花承包商安全协议(经营场所内)》,需进厂的供应商均需签署的安全协议,为标准版本不可修改,所有中标单位均需签订;
18.附件《资格审查表》,需对每家中标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如有异常,视异常内容与本次合作事项的相关性进行评审,会影响评审结果;
19. 信誉要求:①报价单位不属于已被纳入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不诚信供应商,如被纳入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参与资格;②报价单位如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启信宝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参与资格;③遵照《关联供应商认定标准》通过启信宝查询各报价单位,如查实存在关联关系,取消报价资格;
20. 否决供应商的情形:经评审,若评审小组认定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则予以否决。
a) 交货期/服务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b) 响应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c) 供应商不符合国家或者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d) 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报价,但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e) 报价格式、内容不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有重大偏差。
f) 供应商报价属于存在重大履约风险的异常报价,或者高于采购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
g) 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h) 供应商有串通报价、弄虚作假、行贿、以他人名义参与采购活动等不诚信行为的,《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规定的串通投标情形适用于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串通报价行为的认定。
i) 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后撤销响应文件的。
j)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对响应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的。
k) 对按照规定修正后的价格,供应商不接受的。
l) 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保证金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
m) 供应商被采购人或其上级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内的,其报价将按无效处理。在签订采购合同前,若供应商被采购人或其上级单位列入黑名单的,其成交资格将被取消。
n) 按照供应商关联关系认定标准,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标段报价的。
o) 供应商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在规定期限内的。
p) 供应商被政府部门、司法机关责令停业的,或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或者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q) 若接受联合体报价,供应商采用联合体形式报价,但没有提交联合体协议或共同报价协议的;或者若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标段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报价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报价的;或者若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上述报价均按无效处理。
八、其它事项
1.本公告在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https://szecp.crc.com.cn)上公开发布。
2.本项目采购通过守正平台线上进行,供应商需注册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按需办理CA电子钥匙(用于需插CA锁报价的项目),通过平台进行响应文件的递交或报价,具体操作步骤可查阅网站首页帮助中心的操作手册,也可以联系守正客服。
3.答疑澄清、通知等文件一经在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发布,视为已发放给相应供应商(发放时间即为发出时间),请随时关注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并及时查阅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