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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家余岗片区排水防涝管网综合提升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19     来源: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浏览:257    
核心提示:黄家余岗片区排水防涝管网综合提升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黄家余岗片区排水防涝管网综合提升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SZ-JSGC202402SZ-00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家余岗片区排水防涝管网综合提升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黄家余岗片区排水防涝管网综合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襄高发改审批发〔202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襄阳高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和银行贷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襄阳高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东风咨询有限公司。黄家余岗片区排水防涝管网综合提升工程EPC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襄阳市高新区
建设规模:(1)本次排水管网改造新建雨水管渠11.08公里,其中:邓曼路(书香路至航宇路段)增设DN300-DN1200雨水管,长度约1.35km;邓侯路(书香路至航宇路段)增设DN300-DN1250雨水管,长度约1.25km;航天路(邓曼路至追日路段)增设DN300-DN1800雨水管,长度约0.95km;航字路(华光路至江山南路段)增设DN300-DN1800排水管,长度约2.37km;江山南路(航宇路至航天路西侧路段)增设D300-DN1800排水管,长度约1.18km;书香路(邓侯路至邓城大道段)建设DN300-DN1200排水管,长度约1.12km;汉江北路(中原西路至邓城大道段)增设DN300-BxH=2500x2000排水管,长度约2.86km。(2)提升区域内紫贞公园防汛泵站排水能力,将紫贞公园防汛泵站抽排能力由13.6立方米/秒提升至47.6立方米/秒,并对现有紫贞公园防汛泵站、明居巷防汛泵站配电室进行更新改造;(3)疏通现状黄龙沟,恢复其排水功能,长度约4.1公里。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与工程建设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包括用于工程建设项目本身的各种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项目所需的消防等设施、设备的采购等),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负责协助配合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配合验收、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等法定责任和义务。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采用
2.4其他:(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的国家、地方、行业的规范、规程和标准,满足业主功能性要求及图纸审查合格要求。(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3)计划工期:630日历天(其中:3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4)合同估算价:286684517.16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以本招标公告附录为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①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标段中投标;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它要求: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主体注册须知—交易主体注册办事指南),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2月9日00:00时至2024年2月2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4.4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04日0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平台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依据《襄阳市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实施“评定分离”改革暂行规定》,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襄阳高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襄阳市高新区追日路2号
    联系人:邓工
    电话:0710-3110731
    电子邮件:
(2)代理机构:东风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襄阳市高新区紫贞路市民服务中心8楼
    联系人:许经理、潘经理
    电话:0710-3705130、13971624562
    电子邮件:
(3)行业主管部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发展中心
    地址:襄阳市高新区台子湾路77号(原襄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大楼)
    联系人:综合受理窗口
    电话:0710-3536978
    电子邮件:
(4)综合监管信息: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襄阳市高新区紫贞路市民服务中心(中原智慧港)四楼
    联系人:管理科
    电话(传真):0710-3271026
    电子邮箱:
2024年02月08日
附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2投标人同时具备(1)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投标人用于本招标项目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4000万元,提供相关资金来源证明文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1.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或工程投资额或建安工程费)28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业绩。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项目详情网页截图及网址);④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市政工程确已投入使用,可以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预验收文件为依据)的扫描件);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业绩要求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业绩要求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提供均有效。

3.1.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情形);(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上1-7项不得存在的情形由投标人自行声明或承诺,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6人员要求:3.1.6.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同时满足:(1)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2)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3.1.6.2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及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3.1.6.3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3.1.6.4施工管理机构人员资格: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资料员(不少于1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不少于3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3.1.6.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及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本项目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外,其他人员均不得相互兼任,提供本单位为上述人员缴纳的2023年7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3.1.6.6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项目班子成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信息登记,提供登记信息网页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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