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报废车辆回收处理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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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 | ||
行政区域 | 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1月26日 17:03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南京市建邺区河西万达广场C座11楼1111室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1月26日至2024年01月3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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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 ¥19.2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赵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261705356 | ||
采购单位 | 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超025-83622292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程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河西万达广场C座11楼111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赵工 15261705356 |
项目概况
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报废车辆回收处理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建邺区河西万达广场C座11楼111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CJZC-20240126
项目名称: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报废车辆回收处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9.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对14辆执勤车辆进行回收处理,包括泡沫消防车3辆,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2辆,水罐消防车4辆,举高喷射消防车1辆,行政车4辆。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回收处理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 4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26日 至2024年01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河西万达广场C座11楼1111室
方式:项目网上报名需将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要求的材料扫描件、拟参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和电子邮箱等主要信息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3812848279@qq.com),报名资料要求申请人提供①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②供应商单位介绍信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经代理机构确认无误通过报名资料审核后,方可获取采购文件;代理机构将在收到邮件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回复供应商是否通过报名资料审核及文件费支付方式,请各供应商留意邮箱情况。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获取文件。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河西万达广场C座11楼1111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2月0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河西万达广场C座11楼111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或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包含资产负债表、收支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 4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编制在响应文件中)。
5.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同时应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U盘形式(单独封装),电子版须为响应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U盘递交后不予退还)。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如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地点: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和采购单位联系人沟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号
联系方式:刘超025-836222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程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河西万达广场C座11楼1111室
联系方式:赵工 152617053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电 话: 15261705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