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泰经济开发区兴泰消防站建设工程—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已由漳州市长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漳泰发改批【2023】10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长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福建长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河南华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长泰经济开发区;
2.2.工程建设规模:长泰经济开发区兴泰消防站建设工程—应急物资储备中心,项目总用地面积191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953平方米。其中,应急特资储备中心建筑面积1893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框架结构(装配式建筑);配电室建筑面积60平方米,建筑层数1层,框架结构;项目总投资概算912.83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建筑面积1953平方米,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住建部关于印发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文,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可承担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房屋建筑工程—般房屋建筑工程—其他一般房屋建筑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300~3000万元为中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6688042.34元(含暂列金300000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7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需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标准,采用装配式建造的建筑需按《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0〕4号)的有关规定,施工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装配式建筑,且单体建筑装配率不低于50%,规划是否采用装配式建造以施工图设计要求为准。若施工完成后,经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不符合装配式建筑要求,承包人必须于90日历天内(自认定之日起算)完成整改,未按期整改到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合同违约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福建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格式自拟。③相关资质证书的有效期根据建办市函〔2020〕334号、建办市函〔2021〕510号、建办市函〔2022〕361号及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各地有关建设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附相关政策文件)。④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17日 08:00:00至2024年02月06日 09:30:00通过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6.00%≤K<10.00%)。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02月05日17:00:00时(含)前(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收账通知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2月06日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长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长泰经济开发区,邮编:3639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8317008,传真:/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华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长泰区武安镇京元南路4号文泉宾馆三楼,邮编:3639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8325360,传真:/
联系人: 小张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长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漳州市长泰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漳州市长泰区武安镇人和南路、漳州市长泰区武安镇中山北路
联系电话:0596-8358686、0596-832826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长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长泰区文体中心科技馆二楼
联系电话:0596-8338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