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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车辆定点保险招标项目的采购公告

   日期:2024-01-12     来源: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浏览:192    
核心提示: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车辆定点保险招标项目的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CG2024006G

2.项目名称: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车辆定点保险招标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人民币549.44万元

5.采购需求:

标项一:支队机关、特勤大队、宁海大队、象山大队、大榭大队车辆定点保险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人民币212.59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供支队机关、特勤大队、宁海大队、象山大队、大榭大队用,具体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标项二:东钱湖大队、慈溪大队、前湾大队、奉化大队、鄞州大队、北仑大队车辆定点保险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人民币179.67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供东钱湖大队、慈溪大队、前湾大队、奉化大队、鄞州大队、北仑大队用,具体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标项三:海曙大队、江北大队、高新区大队、余姚大队、镇海大队车辆定点保险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人民币157.18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供海曙大队、江北大队、高新区大队、余姚大队、镇海大队用,具体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适用于所有标项):总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采购人资金审批情况、上级政策情况及中标人在上年度合同履约情况等决定是否续签。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首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为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保险总公司或其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宁波地区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且业务范围涵盖本次招标范围的机动车辆保险(包括交强险)和财产一切责任险项目(投标文件中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合同签订后向采购人提供保险总公司或宁波地区分公司出具的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宁波地区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隶属同一保险公司的只允许一家单位参与投标,否则均作无效标处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1月18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1:30(北京时间);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

2.地点: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2楼)。

3.方式:

(1)本项目的采购文件获取只接受线上报名,供应商无需到现场。采购文件获取联系人:李琴娜,联系电话:0574-88950837,手机:15158206758;邮箱:2408414547@qq.com。

(2)发售资料:

1)汇款底单(注明项目编号+文件费);2)注明需要购买采购文件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参与标项、邮箱及开票信息(默认普票);3)供应商对购买人出具的授权书或介绍信;4)供应商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将上述资料发邮件至发售人员,如未按此要求操作,供应商将有可能不能及时收到采购文件,请给予配合。

4.售价:500元/标项 (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售后不退。

关于本次采购的标书费款项可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科技支行

账 号:31010122000651888

户 名: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响应无效的,责任自负。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否则供应商不得对本项目提起质疑。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2月1日9:00(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三)(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

3.开标时间:2024年2月1日9:0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三)(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请各供应商根据本采购文件的要约邀请,进行要约响应并自觉遵守各项承诺;否则采购人有权向财政部门上报供应商的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

3.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内容有出入之处,以采购文件约定为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北段222号

项目联系人:卿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77433112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赵梦洁、史维祺、陈玲、卢忱忱、朱白辰、赵娜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950837/87158302

质疑联系人:王银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95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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