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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家大院装饰及配套提升工程项目移动消防设备采购

   日期:2023-12-14     来源: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浏览:162    
核心提示:夏家大院装饰及配套提升工程项目移动消防设备采购
 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夏家大院装饰及配套提升工程项目移动消防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

WX2023310

 

采购内容及要求

见附件1

 

采购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14日17:00

 

采购方式

一次性报价《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标准化产品电子采购规则》

 

报价人资格条件

注册并审核通过成为“E交易”认证会员。

 

投标保证金

1.缴纳金额:人民币伍万伍仟元整;

2.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4日17:00(北京时间);

3.退还:详见《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标准化产品电子采购规则》

 

交易费

成交金额的1.5%(由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履约约定

1.《采购合同》应在成交公告发出后7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方经营地址;

2.履约保证金:/。

 

验收约定

1.交货时间:接到采购人通知10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规格要求:按照采购清单中规定的型号及技术要求提供,不允许负偏离;

4.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结算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与预付款同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所有设备进场,移交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70%;(乙方提供与进度款同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乙方提交完整竣工结算资料并经审计审定后支付到审定金额的95%;(乙方提供与审定金额剩余金额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余款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2年)满后一次付清(无息)。

5.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本合同总价为含税价,乙方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供应商因自身企业原因无法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投标时先按13%税费计入投标总价,询价后,以税前价格加企业实际增值税税率作为合同总价。

 

违约责任

成交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相关指标及工期(不可抗力除外)等条款完成项目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特别提示

1.供应商必须对项目现状预先勘察,对所投材料的安装条件充分了解。所投标材料必须能够满足现场安装条件。

2.供应商在报价时须按照本项目附件2-报价单内容,上传响应文件(原件盖章扫描上传),响应文件的内容须符合附件1-采购内容及要求中供应商基本要求的规定,否则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须上传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3.付款提示:投标保证金、委托平台结算的成交款等均应通过在E交易平台注册的银行账户并根据系统提示付款,以E交易系统到帐为准(E交易系统到帐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帐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选择工商银行网银或网点操作);

4.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50000元整(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属于无效报价);

5.业务电话:0519-85581855 涂女士

技术支持:400-828-9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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