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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出台改进消防工作实施意见

   日期:2024-06-13     来源:山西日报数字报     浏览:225     评论:0    
核心提示:  本报讯(通讯员李前锋)为全面提升全市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日前,长治市政府印发了《长治市加强和改进全市消防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本报讯(通讯员李前锋)为全面提升全市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日前,长治市政府印发了《长治市加强和改进全市消防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到2026年,全市消防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全民抗御火灾能力明显提升,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基本适应,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政府、企业专职消防力量和基层消防力量建设逐步完善,乡镇消防力量全面覆盖,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网络构建成型,救援装备高效齐全,响应机制、处置预案和指挥体系完善、健全。
《意见》从切实强化火灾防控、着力夯实消防工作基础、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切实加强救援队伍保障4个方面提出16项举措,全面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
《意见》提出,切实强化火灾防控。各级各有关单位要聚焦重点领域、重点时段,持续强化风险研判,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深入开展火灾隐患全面排查整治工作,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发生。夯实城乡火灾防控基础,要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筑牢农村火灾防控基础单元,强化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严格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各县区、管委会要制定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界定范围、消防安全标准和监管措施。
《意见》强调,着力夯实消防工作基础。推进数字消防建设,加强火灾高风险单位等物联网监测管理。推动消防监督执法数字化转型,科学调整社会单位抽查比例和检查频次。探索组建市级航空快速响应救援队伍,承担航空救援培训及战时运输保障任务。建立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综合性救援联动机制。建立灭火救援专业队伍,提升全市煤化工事故处置水平,并加强县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力量建设。
《意见》要求,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压实政府领导责任,落实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强化部门监管责任,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全面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加强基层消防综合治理,落实国家文件要求,优化消防站点布局,加快城市消防救援站等消防建设工作。
《意见》要求,切实加强救援队伍保障。加强全市消防队伍车辆装备建设,建立消防应急物资储备库,提高经费保障力度,推动全市消防救援事业高质量发展。
《意见》的出台实施,将为全面提升全市公共消防安全水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度,强化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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