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提醒,社会单位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值班值守和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排查和消除火灾隐患。节日营业场所和文旅企事业单位要落实重点岗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严格电源、火源、气源和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举办文艺演出、展览、展销等大型群众性活动,要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申报办理许可,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演练。
针对文物古建筑和博物馆、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等场所,相关部门提醒要严格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加强防火检查、巡查,完善灭火疏散预案,利用固有宣传设施对游客开展消防安全提示、警示,严禁违规用火用电。
节日期间外出游玩增多,相关部门提醒,游玩期间要遵守景区防火规定,不吸烟、不乱扔烟头。进入森林草原和山林景区,不携带火种,不动用明火。不在大风天气动火野炊。在山区、河谷等区域要防范山体滑坡、落石、泥石流、山洪等安全风险。
同时,不前往没有正式开发开放、缺乏安全保障的“野景点”和违规经营的私设“景点”,不参与非法经营、不具备安全运行条件的旅游项目。要根据自身状况谨慎参与高风险旅游项目,参加高空、高速、水上、潜水、探险等高风险项目时,必须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遵守安全操作规范,不做可能危及自身及他人安全的举动。
自驾出行前应对车辆的油路、电路进行安全检查,随车配备灭火器,行车时全程系好安全带,不向车外抛扔烟头,行车不占用应急车道,停车不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遇到执行任务的应急救援车辆,应主动避让。
外出购物、聚餐、娱乐、住宿时,应注意了解并实地踏查场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和逃生路线等,留意灭火器、防烟面罩等自救逃生器材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如遇火灾要保持镇静,不乘坐电梯、不贪恋财物、不盲目跳楼,并迅速拨打119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