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的必要性及背景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落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改革有关要求,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化消防行政执法改革,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榕江县制定了《榕江县乡镇消防委托执法工作方案》,着力解决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权责不一致、执法缺位、管理力度薄弱等问题,探索建立起符合基层实际的权责一致、规范运行、精简高效、保障有力的基层消防行政执法机制。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贵州省消防条例》《贵州省农村消防管理规定》《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贵州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三、制定起草过程
按照全县各乡镇(街道)工作实际和申请要求,榕江县消防救援大队经过深入调研、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反复讨论修改,草拟了《榕江县乡镇(街道)消防委托执法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2023年5月5日,将《榕江县乡镇(街道)消防委托执法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发至各乡镇(街道)及县直相关单位征求意见,根据县公安局等部门提出的建议进行修改。6月15日,榕江县人民政府组织召开第43次常务会对《榕江县乡镇(街道)消防委托执法工作方案(送审稿)》进行集体讨论,一致通过。
四、主要内容
《榕江县乡镇(街道)消防委托执法工作方案》共有五部分内容和4个附件,主要对消防行政委托执法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进行规定,其中附件以表格形式列出相关内容对工作内容进行补充说明,对委托事项文书进行规范。消防行政委托执法工作内容主要为明确委托执法机构、委托执法主体、委托执法权限、委托执法方式、委托执法程序和委托执法责任;工作要求主要内容为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培训指导、加大检查力度、加强执法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