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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城市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12-12     来源: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171     评论:0    
核心提示: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城市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永城市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125

(此件公开发布)

 

永城市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期国内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推进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全力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按照省、商丘市关于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安排,我市决定自今日起至2024年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不断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政府主导、单位主责、综合治理、群防群治,紧盯今冬明春以及重要节日、重大活动等重点时段,紧盯火灾高危单位、薄弱区域和突出风险,进一步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逐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全面开展“五大攻坚战”,强化火灾防范措施,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较大火灾,切实维护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市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领导组,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市消安委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同志为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安委办公室,郭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起草全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开展督导巡查、通报约谈,追责问责。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3年11月30日前)。各乡镇(街道)、市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资源广泛发动宣传,营造强烈社会舆论声势。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2月20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根据辖区、行业特点,深入组织开展本地区、本系统消防安全排查治理,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排查登记和日常管理,建立工作台账,分级分类推进整改。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4年2月21日至2月29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健全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

四、重点任务

(一)开展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攻坚战。全面执行《商丘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细化政府、成员单位责任清单,压紧压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持续推行社会单位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度,全面落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

1.贯彻落实各乡镇(街道)消防安全领导责任。各乡镇(街道)严格落实《商丘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制定落实领导干部消防安全“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严格督查检查。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抓好分管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并贯穿于业务工作全过程。加大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考核分值,全面实施季研判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乡镇(街道)、村(社区)消防工作指导和基层消防机制、机构、力量建设。

2.严格落实行业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依法依规编制并公开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责任清单。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明确储能电站、密室逃脱、长租公寓、民宿等新业态新领域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电动自行车、彩钢板、外墙保温材料等领域全链条监督管理。定期分析研判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形势,推进行业系统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3.落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指导督促社会单位重点围绕引发火灾的电源、火源、可燃物,以及造成蔓延扩大和人员伤亡的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开展“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活动。督促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报告安全风险,公开作出安全承诺。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职责,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制定并落实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疏散和灭火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二)开展冬季消防安全防范攻坚战。聚焦冬季消防安全防控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薄弱区域、突出问题,实施精准整治。紧盯电动自行车、电气消防安全、城镇燃气消防风险、易燃可燃彩钢板等领域,推行全链条监管,斩断致灾环节。突出电缆井、配电房、吊顶闷顶、仓储库房、员工宿舍等失控漏管的隐蔽空间,加强对可燃物、电源火源、影响人员疏散逃生等隐患问题的清除。

1.开展重点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部门要组织开展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章动火动焊、违规用火用电用气、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问题,落实严防严控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市民政部门要加大对养老和福利机构消防设施维修和投入力度,加强消防安全检查治理。市卫生健康部门要督促医疗机构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组织开展医疗卫生系统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市教育体育部门要督促各类学校对实验室、宿舍、食堂、图书馆等重点部位开展检查巡查,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和疏散演练。市商务部门牵头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火灾隐患大排查。市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牵头各类公共娱乐场所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加强防火巡查和值班驻守。持续深化博物馆(纪念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检查,对文物保护单位和三级以上博物馆单位开展专项检查,推动落实文物消防安全管理各项规定。市住房保障部门要推进高层建筑隐患大排查,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开展集中约谈培训,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开展自查、自改、自我监督,针对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电动自行车违规充停、消防车通道及登高作业面违规占用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重点整治。市应急部门要全面加强煤矿企业安全排查整治,重点对地上部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城乡建设、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商务、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应急、消防救援等部门要巩固深化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成效,持续开展常态化排查治理,切实提升劳动密集型企业和扶贫车间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2.开展重点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对电动自行车、城镇燃气、电气消防安全、易燃可燃彩钢板等重点领域开展综合治理。集中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公安、住房保障、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细化相关部门和基层组织日常监管职责,完善全链条监管机制,组织开展联合检查,重点整治生产、销售、改装、停放充电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隐患和违法行为。推动建设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老旧小区加装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设施,规范快递、外卖企业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市城市管理、城乡建设、商务、市场监管、应急、消防救援等部门持续加强燃气安全防范,开展餐饮场所、施工工地、燃气经营场所等燃气安全检查,发动单位和群众开展燃气安全自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内容。市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行业管理,严把电气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源头关。市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抽检频次,严厉查处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假冒伪劣电器产品。市供电部门牵头组织开展用户外部配电室、输变电通道电气消防安全检查。各乡镇(街道)要组织重点整治电表箱设置、电气线路连接和敷设不符合安全规范等问题。加强易燃可燃彩钢板集中整治,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分地区、分领域、分场所集中对使用彩钢板材料的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对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或冷库使用的可燃保温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责令拆除或更换合格材料;加强彩钢板生产、流通环节动态监管,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3.开展重点部位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检查企业单位的电缆井、管道井、配电房、消防控制室、闷顶吊顶、库房、宿舍等隐蔽空间,查看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是否严密、强电弱电敷设是否符合规定、竖井管道内是否堆放可燃物;车间、楼舍、休息室、更衣室是否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存在违规使用电热毯、电炉、煤火等其它取暖设备;库房、成品库的货物摆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通道是否畅通;闷顶吊顶内是否存在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私拉乱接电线等情况;对爆炸、火灾危险场所内可能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道,是否采取静电接地措施。

4.做好重要节点安全防范工作。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要提前对商业促销、庙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地进行全面摸排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在省、市“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成立联合检查组,突出要害单位、重点场所,集中开展检查督查,对夜间营业场所加大错时检查力度,督促单位加强值班值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降低火灾风险。加强大型商业综合体、繁华商圈、游园庙会、交通枢纽以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巡防看护,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工作。

5.开展重点区域消防安全治理。持续推进经营性自建房、“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隐患大排查,针对小单位、小场所、小企业、沿街店铺等高风险区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压实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基层网格管理责任,织密基层火灾防范责任网络。重点整治违规留宿人员、外窗设置影响逃生和救援的广告牌铁栅栏、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充电等问题。对发现的突出问题,乡镇(街道)要全面落实赋权执法,推行综合执法,以行政执法手段,强力扭转“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消防隐患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怪圈。市公安局组织指导派出所继续履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职责,加强小单位、小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三)开展消防风险隐患“动态清零”攻坚战。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全面督促本地、本行业系统企业单位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清单,实行闭环管理。采取暗查暗访、专项检查、联合执法、综合督查等形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切实推进隐患“动态清零”。

1.全力推动遗留隐患整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梳理前期劳动密集型企业、医疗卫生机构、高层建筑、校外培训机构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清单,集中精力推动存量隐患整改。明确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消防工作属地责任、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把好项目备案、土地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关口,系统性解决“先上车后买票”等造成的安全问题。市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大对医疗卫生机构违规搭建彩钢板建筑、公共区域加设病床、楼梯间常闭防火门开启、病房楼未设置避难间等问题的整治力度,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及时整改。市住房保障部门要积极推进智慧消防以及智能充电棚建设、电动自行车禁入电梯识别报警技术,提高高层住宅火灾防范智能化水平。市教育体育、工业信息化和科技、文化广电和旅游等部门要持续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监管,督促完善手续,强化技防、物防、人防措施,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2.对排查隐患问题要建立隐患问题、整改、责任“三个清单”,用足用好法律手段,逐个督促落实整改;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强化政府挂牌督办,督促按期整改销案。加强行刑衔接和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入刑案件办理工作,对涉嫌构成危险作业等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强化信用监管,对隐患久拖不改的企业及责任人,列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惩戒。

(四)开展消防救援能力提升攻坚战。各乡镇(街道)要贯彻落实中央13部委《关于全面推进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巩固提升基层消防力量,积极推动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制度创新,规范执勤秩序,加强教育和执勤训练,完善综合保障机制,全面提高城乡火灾防控和综合消防救援能力。

1.积极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各部门要强化跨部门火灾扑救联勤联动、信息共享和冬季灭火救援装备器材维护保养,备足各类灭火药剂和物资,充分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准备。遇有火灾要第一时间从周边多点调派优势力量,视情启动灭火救援预案和社会力量联动机制,时刻保持枕戈待旦的备战状态,从人员、装备、训练上做好应对各类灾害事故准备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加强乡镇(街道)专职消防队救援能力。依据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的相关要求,高标准推进乡镇(街道)专职消防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健全调度指挥长效运行机制,每天随机拉动、每周辖区熟悉、每月联合演练、每季度业务竞赛,夯实联勤、联训、联战机制水平基础,熟练掌握乡镇(街道)初战控火操、村民自建房火灾处置操、国道车辆事故救援操等切合乡镇(街道)实际的处置操法,最大限度做到救早灭小,全面提升农村地区初起火灾事故和一般救援的处置能力和水平。

3.强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联勤联训水平。健全完善微型消防站、企业专职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联勤联训工作督导检查和帮扶指导机制,专项行动期间对每个微型消防站和企业专职队分别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的值班备勤检查和上门指导帮扶,重点检查值班备勤、通信联络、器材装备、应急响应和“三知四会”能力建设等情况,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在强化业务培训、规范值班备勤、联合训练演练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微型消防站和企业专职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执勤训练秩序,切实提高初期火灾扑救能力。

(五)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攻坚战。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持续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分行业分层级抓好消防培训工作,指导督促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培训演练,增强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疏散逃生能力。

1.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结合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常态化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加大对老旧小区、安置房、农村、城中村、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区域、场所的宣传频次,广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开展火灾警示教育和全民疏散逃生演练。对老幼病残、农村留守、进城务工等特殊群体,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要上门开展宣传教育。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和消防站要定期面向公众开放,常态开展消防宣传车流动宣传。

2.分类实施消防安全培训演练。各部门要组织全行业消防安全培训,督促本行业、本系统开展一次全员灭火和疏散逃生演练。分类组织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员、微型消防站站长、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人员等重点人群,围绕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责任追究等内容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推动落实消防职责。督促社会单位组织员工学习消防安全常识,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疏散演练,对新入职、转岗职工和电工、电(气)焊工等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全面提高单位防控火灾能力。

3.营造消防宣传浓厚氛围。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督促沿街单位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等高频次播发消防警示提示,在城市主要道路、居民小区、自然村设置宣传橱窗;在政务网站和官方“双微”等新媒体平台持续发布消防安全常识和科普类作品;指导电影院线、网吧、KTV、星级宾馆饭店将消防提示融入视频平台开机界面和播放间隙。市融媒体中心要督促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常态播放消防公益广告、提示字幕和消防警示提示。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部门要组织移动、联通和电信公司向手机用户定期推送针对性消防提示,重要节点加大发送频次。持续在有线电视用户开机画面设置消防提示。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意识,充分认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分管领导亲自督办,加强调度指挥,狠抓责任措施落实,全面推动“百日攻坚”行动扎实开展。统筹推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要通过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稳定火灾形势,带动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切实提升全市社会火灾防控水平。

(二)部门联动,强化协作。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建立健全定期会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形成消防安全监管合力。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安全执法协作联动,织密安全监管网络。

(三)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发动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通过“96119”热线举报消防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对经查实的重大火灾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奖励,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压实责任,严肃问责。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依规依纪通报批评、组织约谈、严肃问责。对重大火灾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甚至放任不管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凡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要启动火灾事故延伸调查机制,严肃追究属地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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